甲乙双方为楼上下紧邻,居住用房格局上下基本一致。甲方常年将房屋对外租赁,乙方则为自住房。近日,乙方刚装修不久的房屋洗漱池处屋顶突发漏水,给乙方生活造成严重不便,同时蒙受了一定程度上的财产损失,在初次协商并停水后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乙方房屋同一位置再次出现突发性渗漏。
乙方于2021年12月15日晚回家后发现洗漱池处屋顶出现严重漏水现象,乙方当即联系甲方,并到甲方房屋内查看,发现甲方洗漱池处有流动积水,并于当晚擦干该处,第二天收到反馈,该位置仍有积水于夜间渗出。乙方再次联系甲方后,甲方于2021年12月16日晚到达现场检查,并同意在处理好渗漏问题前暂停用水。由于租赁关系,甲方并未能履行好承诺,故乙方在漏水位置持续渗漏长达6天后,于2021年12月20日,乙方联系居委将甲方水管总阀关闭,渗漏立即停止,且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01月11日均无渗漏现象发生,并且期间内未收到甲方对房屋漏水问题处理的最终结果。于2022年01月12日早晨,乙方再次发现该处开始渗漏,由于此前经过将近一个月等待甲方进行处理的时间,且甲方并未能够履行好责任,乙方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开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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