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镇政府离谱到家了,土地流转费错发侵权,12345回复:这是家事
基于我1月6日发帖子后续:
自2025年6月起,我先后通过12345政务热线、市长信箱实名投诉,要求公开土地流转账目与发放明细,现任村委书记刘某祥长期不处理、不回应、不公开账目,对上级反馈存在不实回复、欺上瞒下。
此事信访还在受理中,有争议的0.72亩土地流转费以及五保户的土地流转费,今年仍旧被三某村委刘某祥书记打给“关系户”。背后权利的监督在哪里?
对此回复,我提出四点公开质疑:
权属与发放主体问题:我的土地承包权清晰、证件齐全,并非家庭内部权属争议。村委作为发放主体,有责任按确权面积发放流转收益,无权擅自将我的收益转给他人。
账目公开问题:我多次要求公开涉0.72亩土地的流转合同、发放记录、收款账户等凭证,村委始终拒绝公开。不公开账目,如何证明发放合法?
“家事”定性问题:土地确权到户、流转费归承包户所有,有《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村委以“家事”推脱监管与发放责任,于法无据!
无凭无据帮我定性成“家事”,既然是家事,就应该按照我土地证上的流转费正常发放给我,而不是帮我代扣给“关系户”。作为村委和政府工作人员,难道不应当遵守法律、依法行政?为何要用不当方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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