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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靖江多家幼儿园发布小班招生公告

靖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本部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间出生,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服务区范围:
1.以渡江路与城东大道交界为起点,沿城东大道向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西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南至渡江路,沿渡江路向东至城东大道;
2.靖樾东方。

招生登记
一、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靖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行政楼一楼绘本馆
靖江市滨江新城恬月路2号
三、适龄儿童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好,有条件的可将复印件按序装订好。
四、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服务区的主要依据;
3.聚力建设“来了都是靖江人”的城市家园,倾力提供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温暖贴心的教育公共服务,外来随迁子女入园按《“新靖江人”子女教育暖心行动方案》施行;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园,按相关规定执行;
5.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三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7.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五、信息登记、审核流程
1.天气炎热,建议每户一位家长(不带幼儿),凭相关材料由指引老师带领到指定窗口审核;
2.审核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附件:靖江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家长可自行打印,先行填写)

请扫码查看
录取办法
2026年7月26日
公示拟录取幼儿名单
报到注册
1.新生报名时间听候通知,具体请关注“靖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公众号;
2.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
13625185768   孙老师
13625182651   姚老师
靖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望江路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服务区范围:
以渡江路与站前路交界为起点,沿站前路向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西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渡江路,沿渡江路向东至站前路。
招生登记
一、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靖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望江路分园二楼小会议室
靖江市望江路66号 望江路与文兴路交界处
三、适龄儿童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好,有条件的可将复印件按序装订好。
四、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服务区的主要依据;
3.聚力建设“来了都是靖江人”的城市家园,倾力提供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温暖贴心的教育公共服务,外来随迁子女入园按《“新靖江人”子女教育暖心行动方案》施行;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园,按相关规定执行;
5.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三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7.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五、信息登记、审核流程
1.天气炎热,建议每户一位家长(不带幼儿),凭相关材料由指引老师带领到指定窗口审核;
2.审核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附件:靖江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家长可自行打印,先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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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2026年7月26日
公示拟录取幼儿名单
报到注册
1.新生报名时间听候通知,具体请关注“靖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公众号;
2.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
15850893377   吉老师
18262317300   徐老师
靖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长阳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间出生,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服务区范围:
1.以沿江路与通江路交界为起点,沿通江路向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沿江路,沿沿江路向东至通江路;
2.长江玫瑰园、皇家庄园。
招生登记
一、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靖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长阳分园中(1)班教室
靖江市渡江路126号
三、适龄儿童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好,有条件的可将复印件按序装订好。
四、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服务区的主要依据;
3.聚力建设“来了都是靖江人”的城市家园,倾力提供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温暖贴心的教育公共服务,外来随迁子女入园按《“新靖江人”子女教育暖心行动方案》施行;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园,按相关规定执行;
5.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三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7.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五、信息登记、审核流程
1.天气炎热,建议每户一位家长(不带幼儿),凭相关材料由指引老师带领到指定窗口审核;
2.审核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附件:靖江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家长可自行打印,先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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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2026年7月26日
公示拟录取幼儿名单
报到注册
1.新生报名时间听候通知,具体请关注“靖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公众号;
2.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
15952629556   杨老师
13914538039   陈老师
靖江市地中海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根据《2026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服务区范围为:
1.以江平路与渔婆南路交界处为起点,沿江平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东至渔婆南路,沿渔婆南路向北至江平路。
2.靖城街道办友仁村、龙王村、进步村。
二、招生办法
1.登记时间:7月23日-7月25日(周四至周六)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
2.登记地点:地中海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3.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 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幼儿健康证原件。
所有证件复印件请按序整理好。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5)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登记流程
1. 扫描二维码,下载《靖江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根据填报说明提前在家认真填写完整(可手写、可打印),并带至登记现场,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2. 每户一位家长(不带幼儿),凭所带证件至幼儿园门卫室领号,并跟随引导到指定地点审核材料、核验信息、录入登记。
3.登记完毕,不在幼儿园逗留,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四、录取办法
7月26日,公示小班幼儿录取名单,家长可登录我园公众号扫二维码查询录取结果。
五、报到注册
1.提交的原件等佐证材料在幼儿分班后至班主任处取回。如遇紧急需要,可与幼儿园招生老师联系。
2.分班、报名情况请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3.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六、联系电话
13641572729  薛老师      
15189928566  王老师
15189936141  刘老师
御水湾幼儿园2026年小班(托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御水湾一期、二期小区、水岸华府、阳光国际小区内的幼儿。
二、登记工作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御水湾幼儿园(二楼音体室)
3.携带材料: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有效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4.登记流程:
(1)请家长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靖江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好表格并于登记当日带来;
(2)家长凭所带证件到幼儿园,核对《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件。
5.公示时间:7月26日御水湾幼儿园公众号公示。
三、录取办法:
证件通过审核、公示没有异议,符合条件的幼儿直接被录取。
四、特别提醒:
1.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3.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注:托班同步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
李老师   13365225411
城北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根据“2026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的服务范围为:以骥江路与江华街交界为起点,沿江华街向北至江山路,沿江山路向东至东兴街,沿东兴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江华街。

招生登记
1.时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地点:城北幼儿园一楼督导室
3.登记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以上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好
4.登记流程:
家长凭所带证件(登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并在右上角写好幼儿姓名),扫二维码下载《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家长在家中填好表,如有特殊原因未填写的,可至一楼督导室填写并审核证件信息。
录取办法
7月26日公示拟录取小班幼儿名单,家长可登录城北幼儿园公众号扫二维码查询录取结果。
报到注册
1.新生报名时间听候通知,具体时间将在城北幼儿园公众号或班级微信群通知,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特别提醒:
1.聚力建设“来了都是靖江人”的城市家园,倾力提供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温暖贴心的教育公共服务,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按《“新靖江人”子女教育暖心行动方案》施行。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园,按相关规定执行。
3.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以上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5.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招生联系电话:
侯老师  15261032432
李老师  13921732205
附件:《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家长扫码下载,提前填好带至幼儿园
城北幼儿园新佳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根据“2026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的服务范围为:以渔婆路与北环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二环路,沿北二环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渔婆路。
招生登记
1.时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地点:城北幼儿园新佳分园一楼观察室
3.登记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以上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好
4.登记流程:
家长凭所带证件(登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并在右上角写好幼儿姓名),扫二维码下载《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家长在家中填好表,如有特殊原因未填写的,可至一楼观察室填写并审核证件信息。
录取办法
7月26日公示拟录取小班幼儿名单,家长可登录城北幼儿园公众号扫二维码查询录取结果。
报到注册
    1.新生报名时间听候通知,具体时间将在城北幼儿园公众号或班级微信群通知,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特别提醒:
1.聚力建设“来了都是靖江人”的城市家园,倾力提供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温暖贴心的教育公共服务,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按《“新靖江人”子女教育暖心行动方案》施行。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园,按相关规定执行。
3.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以上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5.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招生联系电话:
杜老师  13615199839
蒲老师  13515169418
附件:《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家长扫码下载,提前填好带至幼儿园
阳光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01、招生对象
图片
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中洲路与城东大道交界为起点,沿城东大道向北至横港,沿横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城东大道)的幼儿。
2、招生登记
1.时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地点:阳光幼儿园二楼副园长室
3.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5)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登记流程:
(1)请家长扫码填写2026级小班新生入园信息汇总表,并下载打印《靖江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参照填报说明在家填写完整,现场登记报名时,请将此表连同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交审核。
(2)每户一位家长(无需带孩子),携带所有材料到指定地点等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审核、登记。
(3)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3、录取办法
7月26日,靖江市阳光幼儿园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拟录取小班幼儿名单”,请您关注。
4、温馨提示
1.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2.托班同步招生。
5、咨询监督电话
倪老师 13801429737
力老师 18662958899

小班新生入园信息汇总表
靖江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第二实验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 招生对象]
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且能参加集体生活,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阳光大道与站前路交界为起点,沿站前路向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西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东至站前路)的幼儿。
靖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分布图

  [ 招生登记 ]
一、登记时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靖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一楼保健室(靖江市滨江新城慷江路19号)
三、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注: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并用透明文件袋好。
四、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2.聚力建设“来了都是靖江人”的城市家园,倾力提供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温暖贴心的教育公共服务,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按《“新靖江人”子女教育暖心行动方案》施行;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园,按相关规定执行;4.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5.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6.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7.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8.登记后,幼儿园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五、信息登记、审核流程
1.靖江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家长自行打印先行填写)请扫码查看
2.网上信息录入,凡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家长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2026年靖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本部)新生信息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可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3.现场材料审核
(1)家长有序停放好车辆,到幼儿园门口排队;
(2)按序由引导教师带领到指定窗口;
(3)结合小程序填写的“新生信息登记表”,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审核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秩序。

  [ 录取办法 ]
2026年7月26日,靖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拟录取小班幼儿名单”。
  [ 报到注册 ]
时间待定,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 温馨提示 ]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咨询、监督电话:18762356032(马老师)18752691199(潘老师)18861025972(吴老师)15152666333(周老师)0523-89101011(办公室电话)
第二实验幼儿园文兴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且能参加集体生活,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中洲路与站前路交界为起点,沿站前路向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站前路)的幼儿。
靖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文兴分园服务区分布图
二、招生登记
1、登记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二幼文兴分园保健室(一楼)
3、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注: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并用透明文件袋好。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聚力建设“来了都是靖江人”的城市家园,倾力提供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温暖贴心的教育公共服务,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按《“新靖江人”子女教育暖心行动方案》施行;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园,按相关规定执行;
4.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6.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7.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
8.登记后,幼儿园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5、信息登记、审核流程
(1)靖江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家长自行打印先行填写)。
请扫码查看
(2)网上信息录入,凡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家长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靖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文兴分园)2026级新生信息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可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3)现场材料审核
①家长有序停放好车辆,到幼儿园门口排队;
②按序由引导教师带领到指定窗口;
③结合小程序填写的“新生信息登记表”,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审核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秩序。

三、录取办法
2026年7月26日,靖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拟录取小班幼儿名单”,请您关注。
四、报到注册
时间待定,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五、温馨提示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咨询、监督电话:
13961086758(许老师)
13914506356(龚老师)
15298538898(姚老师)
13775766144(蔡老师)
(0523)82881001(办公室电话)
佳佳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以骥江路与江华街交界为起点,沿江华街向北至江山路,沿江山路向东至东兴街,沿东兴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横港北路,沿横港北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江华街。
2.靖城街道办事处东郊村。
三、招生登记
1.时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地点:佳佳幼儿园二楼办公室  
3.登记时家长需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5)幼儿健康证。
(6)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请家长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好表格并于登记当日带至幼儿园。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服务区的主要依据;
(3)聚力建设“来了都是靖江人”的城市家园,倾力提供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温暖贴心的教育公共服务,外来随迁子女入园按《“新靖江人”子女教育暖心行动方案》执行,就近入学、统筹安排。
(4)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5)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四、录取办法
7月26日幼儿园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家长可登录“佳佳幼儿”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查询录取结果。
五、报到注册
新生报名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在佳佳幼儿园公众号进行通知。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六、咨询电话
办公室:0523—84817968
张老师:13812393083
陆老师:13812396117
新桥城实验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服务区范围
(1)新桥镇九圩港西侧及沿江公路以北的家庭子女。
(2)居住在以上范围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
地址
新桥城实验幼儿园二楼副园长室
地址:新桥镇向阳南路66号
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幼儿出生证(年满三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根据《靖江市2026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我园小班招生工作通告如下:低保家庭、孤儿、父母有残疾情况,请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登记时主动出示。
2.外来务工子女:以上材料和幼儿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暂住证。
注: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留在幼儿园。
特别提醒
1.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优先满足学区户籍幼儿及本学区农村困难家庭幼儿、低保户幼儿入学;
3.登记后,幼儿园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温馨提示
1.天气炎热,建议每户一位家长(不带幼儿),凭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
2.审核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附件:靖江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家长可自行打印,先行填写)
请扫码查看
录取办法
2026年7月26日
公示拟录取幼儿名单
招生咨询电话
史老师:13182288063
钱老师:13914503028
骥江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身体健康,且能参加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
以骥江路与人民路交界为起点,沿骥江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江平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江阳路,沿江阳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西至人民路,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
3招生登记
1.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2.地点
靖江市骥江幼儿园小(2)班教室
3.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请仔细查点,勿遗漏。)
(1)幼儿出生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特别提醒: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4.登记流程
01家长在7月23日-7月25日均可到幼儿园门卫处领取登记号。
02携带证件(登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A4透明文件袋装好),进入园内等待室,扫描二维码填写幼儿报名登记相关信息。
03由引导教师带领至指定窗口核验材料,登记、核验后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说明:
因审核现场须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建议每户家庭安排能熟练操作手机填报信息的成员来园登记。
4录取办法
1.7月26日公示拟录取小班幼儿名单,家长可登录我园公众号扫二维码查询录取结果。
2.分班名单、领取证件、缴费手续届时会在微信公众号具体通知。
注意: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服务区的主要依据;
3.聚力建设“来了都是靖江人”的城市家园,倾力提供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温暖贴心的教育公共服务,外来随迁子女入园按《“新靖江人”子女教育暖心行动方案》施行;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园,按相关规定执行;
5.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三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7.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招生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0523—84833819转8210、8000
蒋老师:13921738568
鞠老师:15061020966
越江幼儿园2026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
1招生登记
招生对象:
在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间出生,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登记日期:
2026年7月23日至7月2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登记地点:
越江幼儿园一楼接待室
2施教区范围
   1.横港以南,城东大道以东,南环路以北。
   2.站前路以东。
(包含:东环花苑C区、东环花苑D区、富阳一区、富阳二区,裕盛小区、木金村、越江村、宜和村、雅桥村、宜稼村、正兴花苑、兰园、恒大御景半岛等)
3报名材料
1.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幼儿出生证原件(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幼儿户口复印件一份(户主和幼儿的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注: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好,将复印件按序装订好;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4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6日。届时将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录取情况公告,请留意关注。
5报到注册
1.新生报名时间关注2026年小班新生群通知,具体请关注“靖江市滨江新区办事处越江幼儿园”公众号;
2.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报名流程
天气炎热,建议每户一位家长,准备好上述材料至幼儿园一楼接待室报名登记;工作日期间入园需在门卫处登记,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
15152626061(李老师)
13914533392(刘老师)
18652366966(朱老师
马桥镇中心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马桥镇内所有适龄儿童及居住在马桥镇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22年9月1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出生的身体健康适龄幼儿。
招生登记
(一)登记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
(二)地点
幼儿园一楼小(2)班教室
(三)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它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5.外来务工子女需提供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工作证明、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或土地流转合同等。
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留在幼儿园。
(四)登记流程
1.天气炎热,建议每户一位家长(无需带孩子)携带所需证件到指定地点审核;
2.审核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五)特别提醒
1.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优先满足学区户籍幼儿及本学区农村困难家庭幼儿、低保户幼儿入学;
3.登记后,幼儿园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4.拟录取幼儿名单公布时间:7月26日。届时将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留意关注。
咨询电话
办公室电话:0523—84580116
朱老师:13641576367
陆老师:15261038434
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2026年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本地服务对象子女。凡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外来务工子女。凡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入学我园。
中心幼儿园(莲沁苑兴业路57—2号)服务区范围:以姜八路与中洲路交界为起点,向南至双鱼路,沿双鱼路向西至七圩港,沿七圩港向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姜八路。(包含莲沁苑、江澄苑、欣元小区、怡庭公寓、城南世纪广场、万都金郡名邸、映月春风、晨阳新村、公所小区、高桥村、火炬村、八圩村等等)
二、现场登记
★凡预招生期间审核过材料的无需再次登记。
1.时间:2026年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00—10:30  ,下午2:30—5:00
2.地点: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二楼副园长室
3.登记所需材料
★本地幼儿材料(原件、复印件):
(1)幼儿户口簿、出生证;
(2)幼儿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或购房款发票,或自建房许可手续,或拆迁安置协议等)。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材料(原件、复印件):
(1)幼儿户口簿、出生证;
(2)幼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
(3)租房协议等相关证件。
4.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三、录取办法
7月26日公示拟录取小班幼儿名单。
四、报道注册
已被录取的幼儿听候通知,届时到所在班级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五、友情提醒
我园幼儿毕业后的入学按当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六、咨询电话
费老师:15052905988
沈老师:15850898906
范老师:13914508390
七、园所地址
靖江市莲沁苑兴业路57—2号
长盛幼儿园2026年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本地服务对象子女。凡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外来务工子女。凡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入学我园。
长盛幼儿园服务区范围:1.以七圩港与中洲路交界为起点,向南至沿江公路北侧第一个圩,沿沿江公路北侧第一个圩向西至六圩港,沿六圩港向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七圩港。2.中桥村、昆盛村(原北四圩桥以南),鼎新村(鼎新桥以南)的幼儿。
二、招生登记
1.时间:2026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2.地点:长盛幼儿园二楼小会议室
3.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幼儿户口页)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心校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居住房的适龄儿童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a.监护人经商、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经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纳税证明材料等);
b.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登记流程:
(1)每户一位家长,凭所需证件至指定窗口;
(2)现场填写、核对“长盛幼儿园小班幼儿信息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等待登记(自带水笔);
(3)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三、录取办法
7月26日公示拟录取小班幼儿名单。
四、注册报到
被录取的小班幼儿听通知,凭招生登记回执到幼儿园按照分班名单进入各个班级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五、友情提醒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六、招生联系电话
13615188961   朱老师
13625186592   许老师
15152661603   张老师
园所地址:长盛花苑西侧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2026年小班招生简章
01招生对象
凡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02招生范围
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沿江高等级公路与姜八路交界为起点,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东至荟民路,沿荟民路向南至长江边,沿江堤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的幼儿及外来务工家庭的适龄幼儿。
03招生时间、地点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一楼大厅
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04所需材料
1.幼儿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无合法固定居住房的适龄儿童报名时,还须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05登记流程
①现场审核材料原件,收取复印件。
②家长现场填写“2026年小班报名登记表”或“2026年托班报名登记表”。
③审核、登记过程中,请自觉遵守秩序。
06录取公示
7月26日公示录取名单
请被录取的幼儿于8月21日上午
携带《江苏省儿童保健手册》至八圩卫生院体检。
07咨询电话
13921737456     陆老师
13961027764     陈老师
0523-84635544  办公室
城南合兴幼儿园2026年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凡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凡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有合法固定居住房的适龄儿童,都可参加幼儿园的招生。
城南合兴幼儿园服务区:以骥江路与人民路交界为起点,沿骥江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江平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东南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江阳路,沿江阳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西至人民路,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
招生登记
1.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00-10:30
下午2:30-5:00
7月26日公布录取名单
2.地点:靖江市城南合兴幼儿园会议室
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⑵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⑶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⑷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无合法固定居住房的适龄儿童报名时,还须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城南合兴幼儿园
地址:泰和国际城5号门向北60米
招生咨询电话: 张老师15151520852      常老师15961076588
江花幼儿园2026年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本地服务对象子女。凡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外来务工子女。凡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入学我园。
3.江花幼儿园(同德路19号)服务区范围:以八圩港和双鱼路交界处为起点,沿双鱼路向西至四圩港,沿四圩港向南至长江边,沿江堤向东至八圩港,沿八圩港向北至双鱼路。
二、现场登记
★凡预招生期间审核过材料的无需再次登记。
1.时间:2026年7月23日—7月25日
上午8:00—10:30  ,下午2:30—5:00
2.地点:江花幼儿园一楼大厅
3.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聚力建设“来了都是靖江人”的城市家园,倾力提供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温暖贴心的教育公共服务,外来随迁子女入园按《“新靖江人”子女教育暖心行动方案》施行;
附: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好。
三、录取办法
7月26日公示拟录取小班幼儿名单。
四、报道注册
已被录取的幼儿听候通知,届时到所在班级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五、友情提醒
我园幼儿毕业后的入学按当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六、咨询电话
15161031396 钱老师
18862942893 孙老师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幼儿园施教区
以骥江路与渔婆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
招生对象
小班入园对象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含8月31日)的幼儿,身体健康且能参加集体生活。
招生办法
(一)登记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一幼本部二楼大会议室
(三)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它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留在幼儿园。
(四)登记流程
1.每户一位家长(无需带孩子)携带所需证件到指定地点等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排队;
2.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五)特别提醒
1.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5.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
6.登记后,幼儿园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7.拟录取幼儿名单公布时间:7月26日。届时将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留意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由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册报到
时间待定,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登记咨询、监督电话
0523—84890212 办公室
13852630280 张老师
18752680319 展老师
15852960441 宋老师
(注:仅限于工作时间)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第一实验幼儿园中虹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幼儿园施教区
以阳光大道与十圩港交界为起点,沿十圩港向北至江阳路,沿江阳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东至十圩港。
二招生对象
小班入园对象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含8月31日)的幼儿,身体健康且能参加集体生活。
三招生办法
(一)登记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一幼中虹分园小(1)班、小(2)班教室
(三)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留在幼儿园。
(四)信息登记、审核流程
1.网上信息录入
使用QQ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2026年一幼中虹分园小班招生群”(每户限一名会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填写信息的家长进群,建议是幼儿父母),根据提示进入登记各流程。

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要求填写《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中虹分园2026年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确保信息无误后打印,登记时带好。

7月22日下午5:00开始,幼儿园将根据后台信息录入情况,陆续将初审幼儿名单、初审时间等信息发“2026年一幼中虹分园小班招生群”。
2.现场信息审核
(1)按群内公布的初审时间,每户一位家长凭审核所需材料在园门口排队(无需带孩子),由引导老师带领到指定窗口进行审核。
(2)审核后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五)特别提醒
1.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5.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
6.登记后,幼儿园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7.拟录取幼儿名单公布时间:7月26日,届时将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留意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由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注册报到
时间待定,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五登记咨询、监督电话
0523—81160302 办公室
15961075717   刘老师
15952633058   周老师
18066006139   刘老师
(注:仅限于工作时间)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第一实验幼儿园前进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幼儿园施教区
1.以中圩路与十圩港交界为起点,沿十圩港向北至富阳路,沿富阳路向西至人民路,沿人民路向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中圩路,沿中圩路向东至十圩港。
2.十圩村。
二招生对象
小班入园对象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含8月31日)的幼儿,身体健康且能参加集体生活。
三招生办法
(一)登记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一幼前进分园小(1)班教室
(三)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它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留在幼儿园。
(四)登记流程
1.每户一位家长(无需带孩子)携带所需证件到指定地点等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排队;
2.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五)特别提醒
1.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5.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
6.登记后,幼儿园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7.拟录取幼儿名单公布时间:7月26日。届时将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留意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由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注册报到
时间待定,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五登记咨询、监督电话
13615173233  蔡老师
13961027499  朱老师
15061028609  肖老师
(注:仅限于工作时间)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第一实验幼儿园崇文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幼儿园施教区
新世纪壹号小区。
二招生对象
小班入园对象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含8月31日)的幼儿,身体健康且能参加集体生活。
三招生办法
(一)登记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一幼崇文分园多功能室(三楼)
(三)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留在幼儿园。
(四)登记流程
1.每户一位家长(无需带孩子)携带所需证件到指定地点等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排队;
2.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五)特别提醒
1.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5.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
6.登记后,幼儿园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7.拟录取幼儿名单公布时间:7月26日。届时将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留意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由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注册报到
时间待定,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五登记咨询、监督电话
0523—80711612 办公室
13952622683  朱老师
15861038456  刘老师
15189926955  刘老师
(注:仅限于工作时间)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第一实验幼儿园龙馨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幼儿园施教区
以沿江路与十圩港交界为起点,沿十圩港向北至中圩路,沿中圩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沿江路,沿沿江路向东至十圩港。
二招生对象
小班入园对象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含8月31日)的幼儿,身体健康且能参加集体生活。
三招生办法
(一)登记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
一幼龙馨分园教工室(一楼)
(三)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它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留在幼儿园。
(四)登记流程
1.每户一位家长(无需带孩子)携带所需证件到指定地点等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排队;
2.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五)特别提醒
1.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6年7月20日;
2.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5.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
6.登记后,幼儿园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入园资格;
7.拟录取幼儿名单公布时间:7月26日。届时将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留意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由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注册报到
时间待定,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五登记咨询、监督电话
13852853671 叶老师
13914505597 郭老师
(注:仅限于工作时间)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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