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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有重大变化!新规11月1日起全面执行!

单位欠缴社保
限期内补缴只收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
最高罚欠缴数额3倍
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
《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
将社保费纳入全国统一处罚体系
最新信息
2026年11月1日起,单位欠缴社保最高可处欠缴数额3倍罚款的新规将正式施行,该规则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2026年第20号公告),首次将社保费纳入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彻底结束了此前各地执法尺度不一的情况。
社保少缴/未缴违法行为认定
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三档处罚标准
欠多少,罚多少
处罚依据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档分级处罚标准
新规以「欠缴金额+占应缴社保费比例」双维度明确了量化处罚规则:
1第一档(一般情形)
欠缴金额不足50万元;或50万-500万元且占比不足30%,处欠缴额1倍罚款。
2第二档(较重情形)
欠缴金额50万-500万元且占比超30%;或500万元以上且占比不足30%,处欠缴额1-2倍罚款。
3第三档(严重情形)
欠缴金额500万元以上且占比超30%,处欠缴额2-3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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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维权路上 LV8 路人 楼主
    2楼

    10-28 06:27
    12 回复
  • 维权路上 LV8 路人 楼主
    3楼
    某科制药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兴科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短时间看前期给我少缴纳了,觉得省钱了!被追缴的后果自己再掂量掂量。历史在后续只会越来越多的惊人相似。
    10-28 06:31
    17 回复
  • Aan1 LV14 路人
    4楼
    支持政策对职工的监督管理作用
    10-28 07:45
    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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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靖江圈
  • #每天一条靖江圈#

    吕金龙

    2
  • #每天一条靖江圈#

    吕金龙

    1
  • 看这钢铁巨轮划破浪花,像极了咱中国人骨子里的浪漫——把星辰大海焊进甲板,用万吨力道写一首温柔的航海诗。每一步都是底气,每一程皆为远方。#每天一条靖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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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天一条靖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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