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可享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享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截至3月3日,我市已有447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使用消费券762张,核销金额约28万元。
根据国家、江苏省相关政策,今年,我市全面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补贴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覆盖对象为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居住在我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包含“喘息服务”“日托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或按次计算)等。
补贴金额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自付金额的50%、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不含押金、会员费)自付金额的40%进行折扣,累计不超过每月800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自付金额,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抵扣。老年人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抵扣,最高不超过100元。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老年人需自行承担评估费用。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向市民政部门申领该补贴。”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陈力源介绍,截至3月3日,全市已有1300多人在“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注册,447人申请并通过能力评估,领取电子消费券近900张,使用券数达到762张。使用人均为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市民政部门正推动我市各类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注册入库,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实惠。
来源:智慧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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